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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民副厅长在全省商务法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08-16 11:28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求真务实  扎实推进商务法律工作上新台阶

四川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维民
(2007年8月16日)

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省商务厅成立三年多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法律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省商务法律工作情况,研究深化商务法律工作的措施,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商务行政执法水平,会议还安排4个流通业务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贯彻实施相关市场流通法律的要点和应注意的问题,法规处的同志向大家介绍行政处罚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商务法律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全省商务系统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商务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商务法律工作水平,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省商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省商务系统做了大量工作。
  1、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精神,省商务厅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全省商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每年有所侧重地确定年度工作要点,使全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稳步开展和深化。
  2、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深化。一是建立健全了制度。省厅相继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各环节有章可循。二是分解落实了责任。根据商务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对商务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明确处长为处室行政执法责任人,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及时、全面执行。
  3、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依法确定行政审批事项。为摸清家底,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省厅对负责实施的审批项目多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核对。2007年4月,省政府公布我厅共有行政许可项目24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目前,除涉密事项外,省厅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统一送达。加上非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事项,目前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共31个,省厅对每一事项都制作了《办事指南》,明确项目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和投诉电话等。统一制作了行政许可的有关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针对市场流通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增加的情况,2006年省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各处室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以减少、杜绝违法或不当行政。四是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省厅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和考试,目前50余人申办了执法证件,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4、各市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一是领导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攀枝花、达州、眉山、凉山州等地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更加完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要求,市州商务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案卷评查等制度,成都、宜宾、甘孜州等地在制度建设方面成绩尤为突出。宜宾在健全了执法责任制度外,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南充等地进行了“三项清理”,并对商务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向社会公示。各地积极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申办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各地在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保留的事项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宜宾商务局去年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事项近1900件,受到群众表扬10多次。广安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起点、零距离、零时间、零收费的“四零”服务。四是执法成效更加明显。眉山市春节期间对餐饮、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等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攀枝花、南充、达州等市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此外,有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纠正了违法行为,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行为的权威性。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商务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近年来,全省商务系统围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省商务厅成立后,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活动,先后开展了《行政许可法》、新《对外贸易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新颁布的商务法规、规章,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实施了“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推动了全省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省厅先后被商务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8个商务局被评为2001—2005年全省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3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是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根据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商务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编印了《商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作为普法资料,发送市(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全省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计划》中,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各地普法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上了一个新台阶。成都、绵阳、雅安、广安、资阳等地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诚信兴商等活动,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印发法律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送法到企业,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商务法律法规。
  (三)加强立法主动性,积极推动地方商务立法
  省商务厅成立以来,努力争取立法资源,积极推动商务地方立法。一是争取立法支持。多次召开商务立法座谈会,向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汇报了酒类监管、展览业管理、生猪屠宰管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等方面的立法需要,并接受其对商务立法工作的指导。二是报送立法项目。省厅每年都向省政府报送商务立法项目,不管项目是否列入立法计划,我们都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并邀请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参与商务立法调研,加强沟通和交流,使商务立法需求受到了更进一步的关注。《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被列为省人大、省政府2006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后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暂缓修订);《四川省展览业管理办法》被列为省政府2007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省厅正在争取修订《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目的是在维持对外劳务业务管理“双轨制”的基础上,对招收劳务人员、境外劳动保险、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方面在全省进行统一规范。三是实现了立法突破。通过积极争取,省政府于2006年3月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管理的若干规定》,该政府规章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明确了各级商务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从市州的情况看,成都市商务局积极储备立法项目,已草拟了《成都市规范大型商业网点设立秩序暂行办法》、《成都市大型商业网点设立公示和听证实施细则》,并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争取待国家《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出台后,尽快列入全市立法计划。同时,该局还制定了成都市《餐饮行业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试行)》、《洗染业服务质量规范》、《足浴业经营和管理规范》、《足浴业卫生标准》等行业规范。
  (四)加强上下级沟通,共同提高商务法律工作水平
  近年来,省厅加强了对市州商务法律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一是指导全系统依法履行流通行业监管职能。通过强化宣传、专题培训、专项整治等形式,推动全系统认真贯彻实施直销、特许经营、酒类流通、典当、拍卖、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行政不作为。二是加强实施行政许可的指导。2006年,我厅对各市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存在的项目名称不规范,法定依据引用不准确、不全面,违法增设市州初审、审核或转报环节,项目遗漏等问题进行了纠正。三是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履行层级监督职能。与此同时,市州商务局积极配合和落实省厅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向省厅反馈普法、执法等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可以说,没有市州的努力,我省商务法律工作不可能有今天的良好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商务系统在执法主体确认、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存在诸多不适应:有些县级商务局的职能定位为事业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存在主体瑕疵问题,若不履行相关职能又存在不作为问题,这与权责统一不相适应;市州商务局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仅9个,即便设立的法制机构,也存在机构弱、人员少、经费缺、装备差等问题,这与《纲要》要求的“素质较高、作风优良、值得信赖”、通法律懂行政的法制机构队伍不相适应;市州商务机关人员少,工作疲于应付,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为了处罚而执法的现象大量存在,与《纲要》要求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商务法律工作的紧迫感
  (一)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纲要》还明确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的6条基本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7个方面目标。从省厅先后开展的几次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地商务部门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前面我列举的问题看,说明商务系统依法行政离《纲要》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重。各级商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
  (二)商务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要求提高执法能力
  商务部成立以来,加强和推动流通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对外经济合作领域法制建设。截至今年6月15日,商务部起草了3部法律,报送了14部行政法规,出台了73件部门规章。商务立法数量的大幅增加,对地方商务部门全面贯彻商务法规规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商务发展新跨越,要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当前,从全国的形势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不断完善,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任务很重,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走出去”战略实施步入快速发展期。从我省的情况看,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一个主题、四项任务、四个跨越、三新目标等重要思想和战略举措,鲜明地提出“开放带动战略”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面对上述情况,省厅确立了全省商务跨越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新形势对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必须始终把依法管理和促进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提高商务执政能力的一个突破口,进而推动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拓创新,推进商务法律工作的深化
  商务法律工作要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商务法制环境为目标,总的要求是保障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紧紧围绕商务工作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商务法律工作的水平。商务法律工作具有基础性、专业性和综合性,但应当始终把为商务中心工作提供专业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唯其如此,商务法律工作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与意义,进而得到不断深化。商务法律工作人员要针对商务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职能,为领导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法律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支持、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推动和保障商务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国商务法律体系正处于不断完善中,商务系统要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理清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科学开展评议考核,严格追究执法责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把该管的事情管好,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商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商务工作创造更加稳定、规范的法律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在工作中要强化执法监督,一方面要主动接受并尊重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监督,认真对待人大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要强化商务系统执法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全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这里,我要强调两点:一是关于“执法”问题。有的市州要求明确商务主管部门执法主体的地位,或者把执法不力的原因归结于没有一支专门的商务执法队伍,有的把“执法”等同于“执罚”,这些认识是片面的。通俗的讲,“执法”就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活动。“执法”有多种途径,对行政机关而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登记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都属于“执法”的内容。去年全省都开展了“三项清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可以说,执法活动实际已成为商务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二是关于行政许可初审和转报问题。省厅负责实施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由市州商务局初审或转报,从总体上看,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市州、个别案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时有发生,既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也不利于市州商务局良好形象的树立。希望各市州对照省厅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完善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初审和转报责任,省市共同努力,提高商务工作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商务依法行政水平,关键是提高商务干部职工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地要按照部、省“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各级商务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行使行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对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规范执法。将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以普法促进执法,以执法带动普法,努力实现“五五”普法的目标。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商务工作中的作用。健全的工作机构是做好商务法律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商务部门要重视本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为法律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创造条件,在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建章立制、内部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商务法律工作者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和本领,以开放精神和务实态度为商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助手。
  同志们,商务法律工作是一项任务重、责任大、充满挑战的工作,可以说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要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商务法律工作,需要各级商务法律工作者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同心协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动四川商务新跨越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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