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苍县经济和商务局关于“五一”节酒、肉类市场专项检查的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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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8 16:07 文章来源: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五、一”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饮食安全,我局按照市局、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署,对我县酒类、肉类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自4月中旬起,我局分别与工商局、质检局、卫生局等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先后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8台次对我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场镇等酒类、肉类食品进行了检查,检查对象包括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学校食堂、超市、酒类生产企业、批发和零售经销商等。
二、 酒类市场主要检查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广元市散装酒销售标识》、酒类许可证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对散装白酒、国家名优酒、低档瓶装白酒和啤酒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1、有部分经销商的酒类销售许可证已到期未更换或未办证;2、一些酒类批发商和经销商未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和留存底单;3、有相当一部分商家未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酒类商品购销台帐,对此现象我局已向违反“条例”和《办法》的商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经营商限期建立好购销台帐。
三、 对肉类市场主要是检查县内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学校等重点用肉单位和重点区域。检查内容一是依法严厉查处有无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进行突击检查;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屠宰经营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并对代宰服务、代宰收费的标准进行检查;三是对重点用肉单位肉品的来源和质量进行了仔细检查。
通过检查未发现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但有部分用肉单位未建立食品购销台帐,检查组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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