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5·12”灾后工业生产能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2008-07-04 15:59  文章来源:县经济和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旺苍县“5·12”灾后

工业生产能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第一章  旺苍工业现状

第一节  灾前工业状况

一、基本情况

旺苍,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位于广元市行政区域东部。这里曾是红四方面军经过浴血奋战,建立起来的川陕甘苏维埃政权军事、政治重镇,也是全市工业经济中心之一,素以“工业强县”享誉川北地区。境内物华天宝、资源丰富,蕴藏的矿产资源多达70种,已探明的29种中,石灰石储量341亿吨,煤炭储量4.6亿吨,铁矿8913万吨,花岗石10亿立方米,大理石1亿立方米,丰富的矿藏,高品位的质量,为旺苍工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旺苍的工业产品多达千余种,主要是煤炭、水泥、炸药、铁精矿粉等28种产品,其中,煤炭及其下游产品为全县工业主导产品。企业大多分布在省道S202线公路两侧,且多位于交通便利和资源开采较近的地方。其中,县城以西企业分布比较集中,主要是煤焦、洗选等煤炭下游产品生产企业;县城以东则为资源性采掘企业,包括石灰石开采、煤炭开采以及花岗石开采。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工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年年上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县委、政府十分重视旺苍工业的发展,把“抓工业、兴工业”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确立了工业强县战略,并高瞻远瞩地提出了 “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大抓整合,抓大整合” 、“大抓环境,抓大环境”的工作思路。在产业引导、政策扶持、资金协调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大力的扶持,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存与发展平台,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和健康发展。

2007年度,县境内全部工业实现总产值28.1亿元,同比增长45.10%,实现工业增加值9.4亿元。同比增长39.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达到52户,生产主要产品品种28种,实现产值22.40亿元,同比增长54.50%。实现工业增加值7.3亿元,同比增长32.7%

二、产业情况

近年来,通过结构调整,初步形成了县域经济“五大支柱产业”。

一是以煤炭、洗煤、机焦、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产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原煤340万吨、洗煤200万吨、机焦15万吨、发电装机容量8.8kw(火电7.9kw、水电0.9kw)。年发电量5.1亿千瓦时(火电4.8亿kwh、水电0.3亿kwh)。2007年能源产业实现工业产值12.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4.9%

二是以水泥、木材、花岗石、长石、砖为主的建筑建材产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水泥80万吨、胶合板6m3、长石5万吨、花岗石25m2、墙地砖100m2;建筑用页岩、矸石砖2亿匹。2007年建材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产值2.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8%

三是以工业硅、电解锰、生铁、铁精矿、铸造为主的冶炼产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工业硅8700吨、电解锰5500吨、生铁8万吨、铁精矿粉20万吨、铸件5000吨。2007年冶炼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1%

四是以炸药、碳铵、化肥、高纯碳酸钡为主的化工产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炸药1万吨、碳铵16万吨、高纯碳酸钡500吨。2007年化工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3%

五是以肉食品、食用植物油、食用菌、茧丝绸、茶叶为主的农副食品加工产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屠宰生猪70万头、肉牛10万头、肉羊20万头、食用植物油7000吨、捻线生丝400吨、茶叶500吨。2007年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8.3%

三、重点企业情况

全县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9户,其中有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优势企业8户~旺苍煤铁厂、东河煤业集团、东河食品公司、米仓山茶业集团公司、远达工贸公司、天马丝绸有限公司及广旺集团、广元电业局在旺企业,有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6户~东河热电发展公司、三星木业有限公司、川北化肥总厂、恒博钢铁有限公司、快活福利洗选厂、雅化集团旺苍化工公司,在岗从业人员14937人。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上交税金1.2亿元左右,占全县财税收入的60%,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15户;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3户,分别是广旺能源集团公司、旺苍煤铁厂、东河煤业集团。

第二节  工业受灾情况

汶川“5.12”特大地震严重波击我县,致使全县工业企业一度全部停产。目前我县共有工业企业343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57 (不含广旺集团在旺企业和旺苍供电局),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6.77亿元,受灾损失较严重的有39户,其余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可幸的是整个工业系统无人员伤亡。这些工业企业受灾主要表现为:职工住房和生产厂房裂缝、屋梁断裂、瓦房屋面垮塌、砖瓦掉落,生产设备移位、变形、煤矿井巷垮塌、电机淹没、专用设备坏损等。

第三节          灾害对工业的影响

旺苍工业在 “十五”期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旺苍工业走入快速发展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得“十一·五”开局之年首次实现“二产超一产”。2007年又再次突破“工业超农业和三产”的历史局面,但汶川“5·12”地震灾害对旺苍工业的生产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是整个工业一度全面停产。二是40%的企业不能恢复到灾前的产能。三是矿山企业受地质灾害影响大,井巷、坡坎垮塌损坏严重,厂区道路、桥梁恢复难度大,所需时间长,生产资料及产品运输成本高,恢复重建工作异常困难。四是电力、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五是工业企业在主灾区的货款一时难以收回或根本收不回。

第二章          灾后地质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第一节  地质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地形地貌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形成条件之一,相对高差、地形坡度、斜坡结构与形态等特征,是控制或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我县山区地貌具备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地形高差和坡度特征,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地形条件,同时也控制了旺苍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分布,县境内地质灾害全部在山区地貌分布,而地形低平的河谷平坝区无地质灾害发生分布。

1、白水—嘉川—黄洋—三江以北与燕子—国华—正源—水磨以南的21个乡镇,分布面积1602.6Km2,占县域面积的53.35%。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以高、中易发区为主,由于地处旺苍县腹地,特别是其境内自白水—金溪沿省道202线公路的狭长河谷走廊受地质灾害发生程度较小,社会经济条件较好,公、铁路交通干道穿越区内,交通条件方便,人口密集,集镇众多,厂矿企业集中,农业较发达,为旺苍县的工农业基地之一;而米仓山山前地带的中山地貌采煤区为四川省的煤炭基地之一。由于人类工程活动频繁,极易诱发和加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危害。

2、白水—嘉川—黄洋—三江以南的8个乡镇,面积577.10 km2,占县域面积的19.21%。区内地貌类型主要为低山地形,地层岩性主要为侏罗系、白垩系砂泥岩互层,岩层产状较平缓,构造单一,褶皱舒缓,断裂不发育,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简单,耕地成片分布,人口相对集中,农业活动频繁。但由于人口的膨胀,人地矛盾突出,陡坡垦殖现象仍较严重,地质灾害在这些地带易发生。

3、燕子—国华—正源—水磨以北的6个乡镇,面积824.3km2,占县域面积的27.44%。该区为旺苍县北部偏远山区,主要为河流上游分水岭地带,地貌类型为中山地形,河谷深切,山高坡陡,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该区地质灾害低发生,该区大部分地带人口稀少,经济方式为自然经济。但随着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已成为旺苍县的风景名胜旅游区,已建成有鼓城山—七里峡风景区、龙潭子地质公园。

综上所述,旺苍加工制造业沿白水-金溪的工业发展带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可以减轻地质灾害,具有较好的工业承载能力。

第二节.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1、大气环境容量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是以保护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动植物正常生存与生长和保护文物古迹为宗旨,划分时既要考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又要兼顾城市发展规划和原则。我县的国家级米仓山自然保护区被划分为一类功能区,工业集中发展带为三类功能区,其余均为二类功能区。我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殊保护区达到一级空气质量标准;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教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达到二级标准,特定工业区达到三级排放标准。根据近几年来的统计计算,全县废气排放量均为39万标立方米/年,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859/年。近年来我县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密度,关闭了一大批生产工艺落后的土焦窑、小石灰窑,严格控制高硫煤的开采和使用,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确保了县内的三个空气质量功能区均达到各自的级别标准。

2、水环境容量

旺苍县境内沟谷发育、水网密布、大小溪沟河流甚多。主要河流有:东河、盐井河、宽滩河、柳溪沟、黄洋河、李家河等,属嘉陵江水系;洛平河、寨巴河、后坝河、清江河等,属渠江水系。东河是最大的河流,亦称宋江,发源于南江县上两戴家河坝和南郑县黎坪里七眼泉,东河境内流长101.2公里,流域面积3623平方公里,其中境内面积1946平方公里,东河旺苍水汶站面积2701平方公里,其年平均流量为64.03/秒。根据近几年来的统计计算,COD排放量为287/年。近年来,我县在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加大了对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的整治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限期治理,经治理后,所排废水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全县水利环境主体功能达到了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要求。

综上所述,旺苍县境内白水—金溪的工业发展带还是有相当的空气、水汶资源承载能力,为工业灾后重建及提高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环境资源。

第三章  恢复重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灾后重建的决策上来。把恢复重建与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相结合;把恢复重建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相结合;把恢复重建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把恢复重建与工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力争用3年时间进行恢复重建,5年时间工业经济得到提高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全面准确掌握灾害损失,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和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旺苍工业跨越发展战略和城乡统筹发展,合理确定工业发展布局,科学合理制定灾后工业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并分步实施。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恢复重建要突出规模以上企业,突出在建重大工业项目,突出规划新建一批较大工业项目,切实处理好灾后恢复重建与正常建设的关系,整体推进恢复重建工作。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国家支持、自力更生。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政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受灾企业要抗灾自救,不等不靠,切实加大投入,尽快恢复生产。

 

第四章  灾后重建目标

第一节       2008—2010年三年恢复目标

一、  重点产业

从2008年起,力争用三年恢复时间,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1-2户,超5亿元的企业2-3户,力争每年发展超1亿元的企业1-2户,新进规模以上企业5户以上;到2010年末,力争实现工业销售收入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1.5亿元。

    1、能源业

    依托现有煤矿、发电企业,积极恢复维护受损煤矿巷道和发电生产线,同时走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路子,组建2-3个煤炭经营集团,实现煤炭集约化经营,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煤-电-冶、煤-化工等延伸产业链,实现煤炭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2010年,原煤达到年产750万吨,洗精煤达到年产150万吨,机焦达到年产75万吨。全县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0亿元,占工业的份额达到46%以上。

   2、建材业

    恢复现有水泥、胶合板、建筑砖、石灰生产企业,打造省级建材基地县。重点建好四川金顶200万吨、匡山水泥100万吨旋窑水泥项目,实现水泥年产销量300万吨以上;抓好三星木业公司的后期扩能改造工程,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建成西部地区建筑用胶合板的供应基地;加快竖烧石灰项目建设,努力开发延伸产品,形成年产20万吨石灰的生产能力。2010年末,建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亿元,占工业的份额达到12%以上。

   3、农副产品加工业

    依托米仓山茶业集团,形成年加工名优茶1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依托东河食品等公司,形成年宰杀生猪50万头、羊20万只、牛10万头的生产能力;依托天马丝绸公司,形成年产700吨白厂丝的生产能力;依托蜀丰薯业公司,抓好薯类淀粉系列产品开发;依托金良米业公司做强粮食加工业。2010年末,农产品加工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占工业份额达到7%以上。

    4、冶炼业

    抓好宏达矿业新增7万吨铁精粉技改扩能工程,形成年产12万吨铁精粉的生产能力,建成金铁观矿业公司年产15万吨铁精粉项目、顺通集团20万吨铁精粉项目,推进达钢集团100万吨高强度抗震钢筋和椿树坪铁矿的开发和利用,振华矿业公司建成碳质页岩和石墨综合开发项目;进一步扩大工业硅、电解锰的生产能力。2010年末,冶炼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6亿元,占工业份额达到28%以上。

   5、化工业

通过雅化集团,努力提高民用炸药的生产能力和产品科技含量,力争达到年产炸药3万吨,积极推进氮肥厂异地搬迁和扩能技改,力争形成年产30万吨合成氨的生产能力,努力延伸煤化工产业链;远达新材料公司通过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确保年产销高纯碳酸钡500吨以上,并积极开发新的化工产品。2010年末,化工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占工业份额达到7%以上。

二、重点项目

1、恢复现有40家工业企业的生产项目,总投资5.1亿元。其中企业自筹3.6亿元,银行贷款1.5亿元。申请补助1.8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一、恢复生产类)

2、恢复原址重建项目9个,总投资49亿元。其中企业自筹19.9亿元,银行贷款29.2元。申请补助4.2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二、原址重建类)

第二节       2011年—2015年发展提高目标

一、重点产业

从2011年起,力争用五年时间,培育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企业1-2户,超10亿元的企业2-3户,超5亿元的企业2-3户,力争每年发展超1亿元的企业1-2户,新进规模以上企业5户以上;到2015年末,力争实现工业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60亿元。

㈠能源业

    1、煤炭: 2015年,原煤达到年产1000万吨,洗精煤达到年产200万吨,机焦达到年产150万吨。

    2、电力:建成120万千瓦劣质煤坑口电厂,实现火电装机容量130万千瓦;加快东河、三江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实现水电装机容量8万千瓦以上。

3、天然气:建成年处理100万m3天然气开发综合利用项目

2015年末,全县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0亿元。

    ㈡建材业

    建成800万吨水泥生产线。扩大长石、石英石的生产能力,努力发展陶瓷工业;加快花岗石、大理石的开发利用。

2015年末,建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0亿元。

    ㈢农副产品加工业

    依托成都桃园公司,抓好优质水果的深度开发,建成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四海香猪公司,形成年宰杀香猪40万头的生产能力;义鑫植物油厂,努力发展以核桃和菜籽为重点的油脂加工业;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引进和扶持医药加工企业。通过大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以工业反哺农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达到工农互动,城乡统筹发展。

2015年末,农产品加工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亿元。

    ㈣冶炼业

    在三年恢复期建成50万吨铁精矿的基础上,抓好达钢、攀成钢集团的冶炼业系列深度开发项目。

2015年末,冶炼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0亿元。

    ㈤化工业

   依托煤炭和电力资源,建成30万吨合成氨项目,发展薯类燃料乙醇,努力深度开发炼焦煤气的化工产品。

2015年末,化工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亿元。

二、重点项目

    新建重点工业项目48个,总投资196.1亿元。其中:企业自筹80.8亿元,银行贷款115.3亿元。申请补助10.2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三、规划新建类)

 

第五章   灾后产业布局和工业集中区建设

第一节       工业集中区受损情况

旺苍县规划的白水镇至金溪镇的工业发展带以及带内的卢家坝、嘉川、东河、黄洋、普济五个工业集中点。由于规划起步较晚,基础设施目前投入不是太大,且处于旺苍不易发地质灾害的腹部河谷走廊地带,故受损轻微,对集中带内的重建规划布局和继续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

第二节       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思路

由于旺苍工业多属资源型企业,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发展思路,充分利用旺苍的河谷走廊地理条件,将加工制造业全部搬进工业带内的各个产业集中点,即将800万吨水泥生产线放进卢家坝、嘉川简家坝、普济、金溪几个建材产业集中点,将食品饮料产业放进嘉川红旗坝、东河孙家坝并对工业排放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加大道路、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投入,增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三节  主导产业和结构调整方向

旺苍主导产业仍以能源、建材、农副产品加工、冶炼、化工产业为主,使资源就地深度转化增值,成为川北地区的能源、建材基地。通过灾后重建规划把资源型初级产品企业变成境内深度开发公司的原料供应车间,使工业结构得到调整。现有立窑水泥企业、火力发电企业在三年恢复期继续生产,在五年提高期建成800万吨旋窑生产线和120万千瓦火电厂项目后,再逐步淘汰关闭境内立窑小水泥和小火电企业。

 

第六章    重建政策和措施建议

一、财政支持政策

1、建立国家、省、市财政支持工业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补助基金,重点支持灾区企业灾后恢复和重建。对规模以上企业按损失资产的50%由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对规模以下小企业建立专项救助资金。

2、加大对灾区工业恢复重建的扶持力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技改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小巨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项目资金重点向灾区恢复重建企业倾斜。

3、灾区企业恢复重建所需贷款由财政贴息。

二、税收支持政策

1、重灾企业5年内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返。一般受灾企业和灾后新建企业所得税2年内免征、3年内减半征收,5年内增值税按50%即征即返。

2、企业恢复重建(含职工住房恢复重建)免收建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

三、信贷支持政策

1、重灾企业恢复重建所需资金由银行给予15年低息固定资产贷款,不作抵押或以所建项目作为抵押,并给5年宽限期。

2、灾后恢复生产企业所需流动资金银行给予支持。

3、重灾企业银行贷款予以豁免。一般受灾企业银行贷款放宽还贷期限,免除滞纳金,减免贷款利息。

四、产业支持政策

1、适度放宽产业政策。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计划淘汰的企业,如对灾区恢复重建有积极作用,可区别对待,继续保留或延期淘汰。国家、省对灾区高耗能产业新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给予支持。

2、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恢复重建项目,适当下放审批权限。

3、国家和省在重大产业布局上对灾区给予支持,大力支持天然气就地转化等对旺苍灾后建设至关重要的重大产业项目。

4、适度增加灾区环境容量指标,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五、要素支持政策

1、保障灾区工业用地指标对新建重大工业项目优先供地,对异地恢复重建企业,可实行土地置换,可实行边建边批;

2、优先保障灾区工业用电,确保枯水期不限电。对恢复重建企业实行直购电政策,鼓励企业建设自备电源点,并降低过网费标准;

六、社保支持政策

已建立社保关系的重灾企业,3年内豁免企业和职工个人应交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和省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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